关于学院院长助理工作安排的通告

作者:    时间:2016-01-06    点击数:

全体教职工:

经院班子集体研究决定,学院院长助理工作安排如下:  

李明同志协助实践教学、实验室建设、学科及质量工程建设、及其它与学院办公室工作相关的行政事务工作;  

张浩敏同志协助教学、科研与研究生、及其它与学生、学工工作相关的行政事务工作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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